2004年10月15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聚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密云特大伤亡事故庭审
责任人否认构成刑事犯罪
陈俊杰 李华良 张太凌 陶春

  10月13日,北京密云彩虹桥“2·5”特大伤亡事故案开庭审理,两名直接责任人孙勇、陈百年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庭审进行了近7个小时,孙勇和陈百年否认构成刑事犯罪。
    
  事故原因:保卫职责不到位等
  
孙勇、陈百年分别是北京密云县城关派出所的原所长和原政委。今年2月5日晚7时45分,密云县在密虹公园举办迎春灯展时,彩虹桥上游人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多人受伤。
  事故专案组调查结果显示,该事故为责任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负责重点部位彩虹桥保卫工作的密云县城关派出所,没有履行安全保卫职责,有关人员擅自压缩值勤人员、推迟上岗时间;灯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安全保卫方案不落实,有关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等。
    2月24日,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孙勇和陈百年实施逮捕。今年4月,该县县委书记夏强因此事被给予党内警告,该县县长张文引咎辞职。
  两责任人否认构成刑事犯罪
  据悉,检察机关主要针对随意安排上岗时间和未制订防范预案对二人进行了指控。孙、陈二人及辩护人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在法庭上孙、陈二人承认工作未做到位,但是否认构成刑事犯罪。他们指出,上岗时间的安排和防范预案的制订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他们没有制订的权力,故而不应当承担责任。
  回访死者亲属
  
“自从出事儿以后,好几天晚上,儿子都从梦中惊醒。”家住密云县的遇难者家属罗大妈说。事故发生当夜,罗大妈的女儿王旭领着弟弟去县城彩虹桥观灯,女儿就此永远离开了。王旭时年18岁,在北京市一家高级技术学校就读。罗大妈的儿子幸免于难。
  罗大妈还不知道直接责任人受审的消息,她说已不关心有关那次事故的所有情况。“现在叫我说些啥,我啥都说不出来。”
  罗大妈现在很担心11岁儿子的心理状态。当时他跟姐姐王旭一起去看的灯展,他目睹了整个踩踏事故的经过,之后又在医院找到了姐姐的遗体。
  她说,自那之后,儿子的精神就不太好了,睡觉老是一惊一乍,经常半夜惊醒,“现在能做的就是淡忘”。
  遇难者家属李先生也不知道审判的消息,他妻妹的丈夫在踩踏事故中死去。对于这次审判,李先生只能感觉到一种无奈。
  “事实已经造成了,人也没有了,现在只能让活着的人心里好过些。”李先生说,妻妹在事发后一度精神恍惚,在亲属的安慰下,事发数月后才有所好转。而安慰的主要方法就是让他的妻妹淡忘这一切。“除了淡忘,我们没有其他可做的。”
  郭大妈的丈夫在密云踩踏事故中死去,他的丈夫生前是一名教师。提起那次事故,郭大妈的脸深深地埋入怀里,用手一个劲地搓着她的衣袖,抬起头已是热泪盈眶。郭大妈说,事故发生后“家中的顶梁柱”折断了,自己原来在农村生活,有两个女儿,一个工作,一个还在河北邢台读大学,生活艰难。郭大妈说,家离彩虹桥不到一公里,但她从没到过那里,女儿也不让去。
  警察上岗时间成争论焦点
    10月13日上午9时许,在北京市二中院的北门、西门外约有50人,他们称是孙勇和陈百年的家属和好友。由于名额所限,只有孙勇的大哥、姐姐和陈百年的两个姐姐4名家属拿到法庭旁听证,其他家属只能在二中院大门外等候。
  陈百年的父亲陈国华也来到了法院。老人说,已经半年没有见到儿子了,庭审前的晚上他没有睡着觉,这天早上5时他就起床了。这位82岁的老人希望能够见儿子一面。
  下午5时30分左右,两辆警车分别载着孙勇和陈百年开出二中院北门离开。
  孙勇的哥哥孙友认为,孙勇及陈百年不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因灯会的安全保卫方案称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一位参加旁听的陈百年亲属说,在法庭上控方和辩方的争论焦点是“警察上岗时间由谁决定”。
  两人的辩护人认为,既然方案已定是“另行通知”,而且事发前几晚都是由指挥中心电话通知,所以尽管当晚没有接到通知,孙勇和陈百年还是安排警力7时多去彩虹桥维持秩序,谈不上玩忽职守。
  家属认为,孙勇和陈百年只能承担基层工作,是按上级命令开展工作。
  孙勇的辩护律师是中孚律师事务所的钱列阳。在法庭上他为孙勇做罪轻辩护,他说如果辩护成功将会把刑期定在3-7年。
  而为陈百年辩护的紫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岩,他为陈百年作的是无罪辩护。刘岩介绍,在法庭上陈百年承认工作未做到位,应承担部分责任,但是他指出自己的行为还不构成刑事犯罪,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陈俊杰 李华良 张太凌 陶春)